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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年检的最新规定如下:
1、年限在1-6年的车辆,可以免除上线检测,可以每两年直接领取车辆的年检标志贴。
2、年限在6-10年的车辆,需要每两年上线检测一次。从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为第6年、第10年上线检测,期间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
3、年限在10-15年的车辆,需要每一年上线检测一次。
4、年限在15年以上的车辆,需要每半年上线检测一次。从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每年上线检验一次。
如果车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没有检验通过,车辆就会被进行报废处理。车主需要牢记自己车辆的年检时间,及时办理车辆的年检手续,车辆年检的费用一般都在200元左右,车主可以到当地的检测机构询问。
一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二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三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四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五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六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七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八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4月1日新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公安部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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